電纜耐壓試驗裝置概述
VLF-30/1.1超低頻高壓發(fā)生器采用技術,其特點是高壓輸出功率大、體積小、性能可靠。輸出電壓、輸出電流采用雙表顯示,指針表顯示電壓、電流的變化值,便于觀察,數字表顯示電壓和電流的正、負峰值,便于讀數。高頻升壓變壓器及高壓整流采用油浸式結構,使體積大大減小,攜帶方便,特別適合于野外現場使用。
電纜耐壓儀用途為適應高壓電纜試驗時的不同需要,本產品設置了輸出頻率調節(jié)裝置,針對不同的電纜以及客戶需要,按照事先設置好輸出頻率,可輸出頻率為0.1Hz、0.05Hz和0.02Hz的高壓信號。
用途主要用途及適用范圍
本VLF超低頻高壓發(fā)生器是進行超低頻耐壓試驗的重要設備,廣泛用于電力部和工礦企業(yè)對電纜和其它高壓設備進行現場試驗。
電纜耐壓試驗裝置注意事項:
??1.電纜檢驗人員必須遵守電氣高壓試驗一般規(guī)程。
??2.所有試驗工作人員在進行試驗工作之前,必須穿戴好規(guī)定的防護用品,否則不準工作。
??3.所有電纜的全部電氣試驗,要放在的試驗場內進行。不準在試驗場外、跨場、或接臨時線路試驗。
??4.所有安全指示系統:門開關、電鈴、信號燈等,必須保持靈敏。失靈時要及時修復。
??5.試驗工作人員在試場內進行工作時,首先斷電,試場門應始終開著。門上應掛“試驗場所帶電,嚴禁入內"的警示牌。
??6.試場金屬隔欄,電氣設備外殼及保護裝置均要牢固接地。其接地電阻不大于相應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??7.所有電氣設備,操作臺部位地坪上,必須鋪有絕緣橡皮墊,以防觸電。
??8.進行耐壓試驗的場地遮欄上應有“高壓危險"等警示牌。試驗工作人員在進入試場工作之前必須注意高壓信號燈,信號燈亮時不準進入試場。
??9.在剝電纜兩端頭護層(麻被、鋼帶、鉛皮)時,要防止所用工具(刀、鉗、剪)及鋼帶鉛皮等將人碰傷。剝下之廢料要及時清理出試場。
??10.剝開電纜兩端頭護層的長度,以滿足試驗要求為準,不宜過長。不要損傷接近鉛皮處的總絕緣。
??11.確信接線無錯、漏、試場上無人得知清場信號后,由主試人員關門通知方可送電。
??12.電纜送電試驗后,須等1~2分鐘后,電纜無擊穿、放電等現象再離開。
??13.點燃噴燈時必須遠離油庫及電纜,噴燈打氣時不宜壓力過高。加油時必須熄滅噴燈。使用噴燈時應注意防止燒傷。
??14.進行電纜試驗前,必須詳細檢驗試驗設備、儀器和其它測量線路是否正常良好,調壓器在零位。
??15.高壓隔離開關,除試驗時不得合閘,試驗完畢必須斷開,并經組長檢查無誤。
??16.在全部耐壓試驗過程中,試驗人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。要注意試場周圍的安全警戒,防止有人誤入試場。
??17.耐壓試驗結束,立即斷開電源開關,發(fā)出電壓試驗解除電信號(電鈴、電喇叭)。
??18.試驗過程中,隨時掌握被試品和試驗設備、儀器的運轉情況,發(fā)現問題,立即停止試驗,問題解決后再繼續(xù)試驗。
??19.試驗過程中須進入試場改換接線時,在斷電后必須首先用具有電阻的放電棒,將被試電纜全面對地放電,使靜電消失,并驗明無電。當試驗全部結束后,不要立即拆除接地線或用手接觸纜芯,應將三相短接對地進行放電,并持續(xù)一定時間,經證明無電后,方可用手觸及。嚴禁接觸未經放電、驗電的試驗電纜。